(三)逐级上报和组织评审。
工作方案需经城市人民政府审议同意后,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逐级报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体育部门审核,重点审核其优惠政策和项目清单,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体育总局、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国足球协会)组织评审,及时公布试点城市名单。
申报材料需包括:1.省级发展改革、体育部门关于开展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试点工作的请示;2.工作方案(含政策清单、项目清单);3.城市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会议纪要;4.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项目申报汇总表。
(四)签订合作协议。
城市政府要与项目主体签订合作协议,将政策支持包落实到具体项目,保障企业可享受到承诺的优惠政策。项目主体要参照《建设运营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在价格、运营、标准、公益服务等方面的责任。合作协议是项目主体获得中央投资支持的前提条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体育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落实责任人。申请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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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政策研究、项目储备和方案编制工作,并按要求尽快向省级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
(二)拓展投融资渠道。
发挥开发性金融资金引领作用,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全面支持,综合利用各种政策工具,降低资金成本,支持企业建设足球场地,完善周边道路交通、绿化景观、卫生间、淋浴房、停车场等基础设施,配建餐饮、住宿、健身、娱乐等服务项目。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原标题:新建社会足球场补助200万,中国足球有戏了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管竞我国足球场地稀缺的短板将会迅速得到弥补。7月30日,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获悉,中央预算内投资将对新建足球场地进行定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