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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桌板烫伤孩子索赔4万 铁路部门认为索赔金额没有依据(2)

高铁桌板烫伤孩子索赔4万 铁路部门认为索赔金额没有依据(2)
2019-05-28 17:20:02 现代快报

认为高铁小桌板设计不合理,吴女士向铁路部门索赔4万元

高铁桌板烫伤孩子索赔4万 铁路部门认为索赔金额没有依据

吴女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她儿子票面上的座位是6车厢18C,但实际乘坐的是6车厢18A。事发后,与她同行的朋友拿了同样重量的物品,放在18A座位的小桌板上测试,发现小桌板很容易下合。而吴女士的朋友乘坐其他高铁列车时,也进行了测试,发现小桌板比吴女士那趟车上的要结实,打开到90度之后不会上下活动。因此,吴女士认为,小桌板的设计不合理,对于儿子被烫伤,铁路部门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吴女士坦言,孩子的医药费花费2000多元,根据孩子的受伤程度、受伤面积,她向南京客运段提出4万元的赔偿。

对此,南京客运段表示,已经下合过的小桌板是有记忆的。事后再在这个小桌板上进行实验,是不科学的。另外,小桌板上方都有提示:“请勿坐或搁放重物,最大负荷10kg”字样,且列车在每站开出后都会广播小桌板安全提示。对于列车小桌板的功能定位,他们强调主要限放水杯、书刊等轻质物品,勿摆放背包等重物或趴在小桌板上休息。对此,吴女士表示,高铁上确实有这样的提示,但是一桶泡面远没有10公斤重,而且自己的儿子在高铁上一口面都没有吃,也没有像铁路部门说的那样趴在小桌板上。

南京客运段表示,后续,南京站牵头处理该起客伤问题,在沟通过程中了解到该旅客实际产生医疗费用3000余元,向铁路索赔金额为4万元。南京客运段认为,该索赔金额没有合理的索赔依据,因此未能达成一致。现车队正在与设备管理单位相关动车段了解情况,了解当趟列车设备是否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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