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买18件衣服全部退货,遭人肉后道歉求给条活路,淘宝回应了
5月11日,浙江一则新闻上了全国热搜排行榜,一度占据第一的位置,引起全网热议。
据媒体报道,4月25日,买家黄小姐在李先生的淘宝店购入18件衣服,总价4600多块钱。可五一小长假过后,说是不喜欢,发起了退货请求。
因为淘宝要求7天无理由退货,淘宝店家李先生认为已经超过了7天,就驳回了买家的退货申请。这个顾客马上进行了第二次申请,后来淘宝客服介入,判定买家赢。
“我一看一件都不留,全部退货。全退。理由就是不喜欢。”李先生加了买家微信,想问问原因,结果点开对方朋友圈大吃一惊,对方竟然穿着自家的衣服在西藏旅游拍照!
“一看她的朋友圈都是这些天在西藏旅游,跟她小姐妹互穿的,一路在晒,去西藏旅游的这些图片,都是这次在我们家买的衣服,大概我当时看的是穿了4件。”
李先生在媒体曝光黄小姐后,黄小姐的身份信息、手机号、暂住点等等一系列信息也被泄露。
在身陷舆论风暴之后,黄小姐于昨天下午通过微博发声。
按照她的说法,本周四(5月9日)已经跟商家达成协议,拍过照片的衣服不退,但没想到后续发展成这样,这期间也遭到不少电话辱骂。(相关报道:姑娘网购18件衣服全退,卖家看她朋友圈傻眼了!“七天无理由”到底包含哪些理由?)
昨天,这个事情在网络上发酵后,网友议论纷纷。
买18件衣服 退货 一位顾客在李先生的网店拍下18件衣服,总价4600余元。两天后,该顾客签收了这18件衣服。可是5月5日下午,对方突然发起了退货请求。
买18件衣服 退货 一位顾客在李先生的网店拍下18件衣服,总价4600余元。两天后,该顾客签收了这18件衣服。可是5月5日下午,对方突然发起了退货请求。
原标题:没有诚信,何来尊严?近期有个话题引起网友热议。这一次,大家的观点出奇一致,原因是有一名女士在淘宝商家处购买了18件衣服后,在7天无理由期限内要求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