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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万买了辆二手玛莎拉蒂,一查竟是“八手车”,商家:这个无关紧要(3)

2019-04-30 10:36:47  现代快报    参与评论()人

“如果顾客要看,我们会满足的。”该店销售组长唐先生告诉记者,“我们不管它经历了多少个车主,我们只管将一台无事故、无泡水的车交到顾客手上。”唐先生认为,一般情况下,顾客来了只关注车子现在的情况,使用中有没有事故,安全气囊有没有爆过,有没有泡过水,这些都是店里能保证的。像陈女士这种情况,他们不能退车。

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情况复杂,建议走法律途径

4月28日,记者咨询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据工作人员解释,规定中所说的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使用情况,“确切讲是包括过户人情况的。”但是,陈女士办理过户成功了,不满足“不能办理转移登记”的条件,因此她的情况不太符合退车规定。

“我们跟商家进行过协商,结果是商家不接受退车。”该工作人员说,陈女士的情况较复杂,涉及金额较大,如果想继续维权,建议她通过法律诉讼等形式。

律师: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并涉嫌欺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具有知情权,有权利了解商品的完整信息。”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骏认为,在购买车辆过程中,商家有义务将商品完整的情况告知消费者。

“车辆的过户情况等,是影响车辆价格的因素,也是顾客买车之前的重要参照标准。”张骏说,如果商家没有告知或者刻意隐瞒,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陈女士购买之前,店家告知了她一个错误的信息,她按照能接受的价格购买后,才发现原来的“4手车”变成了“八手车”,因此,店家不仅侵犯了顾客知情权,还涉嫌欺诈。陈女士有权要求退车,她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责任编辑:卢书敏 CN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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