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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反杀案不起诉 检方通报:女生父母属正当防卫(4)

涞源反杀案不起诉 检方通报:女生父母属正当防卫(4)
2019-03-03 13:04:10 保定检察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以及近期处理的正当防卫相关案件所体现的精神,本案王新元、赵印芝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样处理有利于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有利于保障公民正当权益,有利于维护公民人身权利和住宅安全。

2019年3月3日,依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王新元、赵印芝不起诉。

以上情况特此通报。感谢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3月3日

涞源反杀案不起诉

涞源反杀案不起诉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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