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依法严厉打击传播艾滋病毒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还未出台,朱巍从法律角度强调了几点值得关注的具体内容。“第一是艾滋病携带者的隐私权的范围到底在哪?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知晓;第二,这样的人他(她)的性行为,合法的婚内性行为以及不在婚内的性行为的约束能力,要有说明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在输血在就医时,有一个告知的义务。再比如说对于谣言中所说的这样的行为,不管造没造成严重后果,只要你有这种行为,不管有没有结果,都要承担法律责任,这肯定需要司法解释;第三,应该明确他的罪名到底是什么?最后一点,我觉得要有一个救济途径,怎么救济,谁来管,怎么报警,这些东西都要写清楚。”
公安机关重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位公民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女子骗闺蜜染艾滋 女子翟某谎称好友身患艾滋病,秘密为其提供“抗艾药”并收取高额费用。事实上,翟某所售的药物,就是零售价十余元的乌鸡白凤丸。因涉嫌诈骗罪,翟某被提起公诉
原标题:迟到20年的调查丨英国“血液污染”医疗案2400人感染艾滋丙肝死亡上周,英国政府开始了一场备受瞩目的公开调查,调查对象是有着多年历史、一直被视为国民健康保障的英国国家医疗服务体系NH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