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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骗闺蜜染艾滋提供"抗艾药"12年 实为乌鸡白凤丸

2019-01-30 09:17:28  北晚新视觉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女子骗闺蜜染艾滋12年骗64万 自称加价是为收取劳务费

为了诈骗钱财,女子翟某竟盯上了同住的好友,在一次检查后,翟某谎称好友身患艾滋病,秘密为其提供“抗艾药”并收取高额费用。

女子骗闺蜜染艾滋提供"抗艾药"12年 实为乌鸡白凤丸

事实上,翟某所售的药物,就是零售价十余元的乌鸡白凤丸。因涉嫌诈骗罪,翟某被提起公诉。今天上午,本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认为根据被害人和被告人的陈述和资金往来,可以确认翟某的诈骗数额为64万余元,故认定翟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身体不适去就医 竟被查出“艾滋病”

2004年,凤飞(化名)来京打工,并与翟某相识。作为来京务工人员,在北京打工生活都不容易,两人性格又十分投缘,凤飞与翟某便一直一起租住房屋,平日关系也相当亲密。

2006年凤飞意外怀孕,翟某作为闺蜜,陪同她来到医院进行了手术。由于术后凤飞始终感觉身体不适,她再次请翟某陪同她前往医院进行检查。

凤飞回忆,她在民航医院进行了抽血化验,但翟某取到血检结果后,便匆匆拉起在一旁等候的凤飞向医院外面走,“快走,后面有人追我们”。

不明就里的凤飞并没有多问,直到两人回到了租住的屋内,翟某才告诉凤飞,她患上了艾滋病。同时,翟某还称所有患艾滋病的人去医院检查后,都会被医院扣下,不能脱身。而她认识能够治疗艾滋病的人,凤飞可以不去医院拿药,也能得到治疗。

凤飞被这个消息吓到了,考虑到这种疾病对家人的影响不好,她便请翟某为她寻找药物。

然而,从始至终,凤飞都没有看到过那一纸检查单。翟某在拿到报告后就将报告撕毁,而凤飞也从未怀疑过翟某所述的真实性。

提供“抗艾药”12年 实为乌鸡白凤丸

“我把乌鸡白凤丸的标签撕了,还把妇炎洁药水倒进一个输液用的玻璃瓶,回去给了凤飞。”翟某被捕后供述称,她将乌鸡白凤丸撕掉标签后,就成为凤飞的“抗艾药”,她向凤飞收取的药价也达到了1500元一瓶。

每个月,凤飞都要服用一瓶“抗艾药”,使用一至两瓶洗液。而随着时间推移,翟某称凤飞的病情在不断恶化,需要更换高档药品,价格自然也是水涨船高,到2017年的药物价格已经高达每瓶2.1万元。

但事实上,翟某向凤飞提供的药品始终是乌鸡白凤丸,只是药丸大小有所不同,药品就是从家附近的药店直接购买的,实际价格仅为每瓶12元。

几年前,凤飞还能按月向翟某汇款,但近两年转账的频率多达一个月十余次,每次金额则只有几百元。每月数万元的药费已让凤飞无力承担,在两人的聊天记录中,凤飞多次诉苦称她的房租还没有着落,希望药费能缓交几天,而翟某则不住催款,“这都(拖了)几天了,下次拿药谁还肯再帮你”,“做人要有良心”。

凤飞只好向家人开口求助。2017年10月,凤飞一个月内就向表姐借款3万元,其表姐起了疑心,便详细询问了凤飞的情况。

凤飞自然不愿告诉家人她患“艾滋病”的事实,便告诉表姐自己患有肺结核,需要长期治疗。但表姐认为凤飞所要的费用过于高昂,不像是治疗肺结核的正常支出,于是,表姐带着凤飞来到了通州区结核研究所检查,并确认凤飞虽然曾患肺结核,但经治疗已转为阴性。

在表姐的逼问下,凤飞才说出了自己身患“艾滋病”的秘密。表姐陪同她前往地坛医院检查后,这个持续长达12年的谎言才终于被戳破,随后凤飞主动报了警,翟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自称加价系劳务费 被捕后多次翻供

对于长期向凤飞出卖药品的事实,翟某始终表示认可,但对这些药品的用途,翟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却存在多次反复。其时而认可自己从2006年就开始欺骗凤飞,诈骗总金额超过40万元,时而否认自己告诉过凤飞患有艾滋病,购买药品只是为凤飞治疗其他疾病。

在其中一次供述中,翟某称她之所以对药品加价,是为了收取一些劳务费,“我就是想着天天给她抹药,收点抹药的钱。”

民警当即质疑,翟某花费100余元购买的药品,到了凤飞手中的价格却翻了210倍,与所谓劳动力的价值完全不符,但翟某坚称“我解释不了,我就是这么想的”。

关于自己为何会出现诈骗好友的想法,翟某称“就是鬼迷心窍,想骗她的钱”。而在维持谎言的12年间,两人一直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凤飞还称翟某为“翟姐”。由于凤飞身体不好时常生病,翟某还经常对她照顾护理,俨然一副“好闺蜜”的形象。

认可检方指控数额 二审终获刑十年

检察机关以翟某涉嫌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涉案金额64万余元。一审庭审中,翟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的罪名没有异议,但她并不认可指控的64万余元数额,仅承认其诈骗了凤飞10余万元。翟某的辩护人也指出,在案证据证明,翟某实际收取凤飞汇来的钱款共计21万余元,其中,两人正常经济往来的11万余元还应予以扣除。

经审理,朝阳法院一审认为,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诈骗开始的时间、药品价格等被害人陈述和被告人供述,可以印证翟某的实际诈骗数额为64万余元,故对翟某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不予采纳。

综合全案证据,朝阳法院一审以翟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罚金5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所诈骗的数额64万余元。

翟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上诉。其表示,自己仅是出售药品赚取差价,并不构成刑事犯罪,且一审法院认定的诈骗数额过高。

今天上午,北京市三中院对本案进行了二审宣判。三中院认为,翟某虚构凤飞患病的事实,导致凤飞向翟某支付了本不应支出的药费,一审法院根据双方资金往来认定翟某犯罪数额64万余元,计算无误。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故二审裁定驳回翟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延伸阅读】

男子网上恶意造谣“传播艾滋病毒”被拘留15天 专家:量刑过轻

艾滋病是一种让人闻之色变的传染病,也正因如此,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中出现的形形色色的艾滋病谣言,更让人加深了对艾滋病的误会,引发部分群众恐慌。

日前,根据公安部部署,天津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一起网上恶意造谣“传播艾滋病毒”案件,孟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公安部表示,为依法严厉打击传播艾滋病毒违法犯罪行为,正在制定相关指导意见,依法严厉从重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重拳打击传播艾滋病违法犯罪行为从何处着手?

为引起网民关注,男子谎称自己有艾滋

前不久,一微信名为“动物无常”的男子在微信群里大肆炫耀自己成功将艾滋病传染给一名大二女孩。这条信息和相关截图被网民转发到网上后,引起网民关注和热议。对此,公安部高度重视,指定天津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天津市公安局立即组成专案组开展调查工作。

经查,孟某某21岁,内蒙古赤峰人,暂住天津市,无业。12月3日凌晨,专案组民警在天津市河东区将孟某某抓获。经审讯,孟某某供述,为了引起网民关注,2018年6月,他在微信群里编造了自己感染艾滋病并与一名大二女孩发生性关系的虚假信息,还配发了一张自己女友背影的照片。当天,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疾控中心检测,孟某某未感染艾滋病毒。同日,孟某某被天津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若有意传染他人,或触犯故意杀人罪

案件中,孟某某虽未感染艾滋病毒,但还是引起公安部门的高度关注和重视。那么,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于故意传播病毒是怎么处理的呢?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承龙表示,如果行为人自己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病毒,通过与他们发生性关系,意图是传染艾滋病,这肯定是一种涉嫌犯罪的行为。现行的法律当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有一项传播艾滋病的罪名,但实际上可能已经涉嫌触犯了其他罪名。比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还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这些罪的量刑是根据具体情节,如果说已经使其他人患上了艾滋病,造成严重后果,可能量刑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可能会判死刑。

专家:应细化相关司法解释或意见,应关注四点内容

这起案件中孟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单从传播虚假信息角度来说,处罚过轻。行政处罚和刑事规定是有交叉点的,得看情节到底是涉及到行政处罚还是刑事犯罪。像这个案件中,传播艾滋病病毒这个事是一个非常严重的事,而且引起社会的关注,负面的效应和恐慌是很多的。最后的处罚是行政拘留,我觉得这个是按照行政处罚法来判的,有点轻了。艾滋病是容易引起社会恐慌的,而且已经造成了社会恐慌和社会很大的影响,所以我觉得应该按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罚。

记者从公安部还了解到,为依法严厉打击传播艾滋病毒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正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部门制定相关指导意见,依法严厉从重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

朱巍表示,有必要细化传播艾滋病违法犯罪行为的一些司法解释或者意见。“首先这是公众关切的问题,其次这是现实存在的问题。大家对艾滋病的恐慌,对艾滋病信息的恐慌,对艾滋病病原体传播的恐慌,这是一个现存的东西,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并不是这一个事件引发的。这个时候如果再重拳出击是一个好事,也更有宣示效果,制止这种行为,我觉得也是一个好的方式。”

目前,依法严厉打击传播艾滋病毒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还未出台,朱巍从法律角度强调了几点值得关注的具体内容。“第一是艾滋病携带者的隐私权的范围到底在哪?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知晓;第二,这样的人他(她)的性行为,合法的婚内性行为以及不在婚内的性行为的约束能力,要有说明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在输血在就医时,有一个告知的义务。再比如说对于谣言中所说的这样的行为,不管造没造成严重后果,只要你有这种行为,不管有没有结果,都要承担法律责任,这肯定需要司法解释;第三,应该明确他的罪名到底是什么?最后一点,我觉得要有一个救济途径,怎么救济,谁来管,怎么报警,这些东西都要写清楚。”

公安机关重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位公民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责任编辑:韩佟 CN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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