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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中小学微信: 校园APP不得“超标教学”

2019-01-30 11:00:40  北青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北京市教委发文规范中小学APP、互联网群组、公众账号管理将进行全面排查中小学微信群不得发红包

北京市教委昨天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APP、互联网群组、公众账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加强对中小学APP,以及用于教育教学信息交流发布的互联网群组和公众账号的管理。其中明确提出,进入校园的APP不得“超标教学”,不得向学生收费,不得组织考试、竞赛、排名。同时,中小学群不得发布学生成绩、排名;不攀比家庭背景、不晒娃,不刷屏问候、点赞,不得发红包。

含色情暴力、网游等内容将立即停用

《通知》要求,3月1日前各区将对中小学使用的APP、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群组(以下简称群组)和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等互联网公众账号(以下简称公众账号)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发现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利用抄作业、搞题海、公布成绩排名等应试教育手段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传播违法违规信息及其他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问题的,要立即停用、卸载APP、退订业务、解散群组、取消关注或注销公众账号,涉嫌违法违规的要报告网络信息管理和公安部门查处。同时要采用多种方式提醒家长慎重安装使用面向中小学生的APP。

校园APP不得“超标教学”

在加强对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监管方面,市教委表示,要建立审查备案制度。按照凡进必审原则建立对学习类APP的双审查制度,先由学校进行选用审查,再由区教委进行备案审查。进入校园的APP要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严控数量,防止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凡未通过备案审查的APP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使用,也不得在校外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校宣传、推荐和推销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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