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和直销不妨合并管理
直销与传销管理目前依据的两个条例,是有一定时代性的。反映到具体管理中,就是直销管理与国际接轨,传销管理仍然按照老办法,主要由工商部门管理。在《直销管理条例》中,同时涉及工商部门和商务部门的条文非常多,最典型的比如“第五十条直销企业未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报备和披露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
可以看到,在这个条文中,管理部门所监管问题的严重程度是分级的,日常管理由工商部门介入,“罪大恶极”时才由商务部门出手。从商务部门角度来看,如果没有工商部门在前端把问题查到一定程度,商务部门很难对发放出去的牌照进行有力监管。
商务部门的特点也决定了,它不能像医药卫生、农业等部门对行业企业管理得那么具体。反过来,工商部门虽然可以查,却没有牌照管理权限,对企业缺乏有力牵制,前端介入的积极性也很难提高。理想状况下,如果所有企业的侵权行为都会通过司法途径得到追究,行业管理乃至工商管理部门的责任,就不必那么大。现实角度看,则是如何提高多个部门监管的积极性的问题。当然,也可能需要考虑传销与直销的合并管理。
目前的“执法风暴”,可视为对之前多个新闻热点引发的舆论关注的回应。短期看,部分涉嫌违法企业的活动将会受到整顿,既往积压的一些久拖不决的投诉案件也有望得到甄别清理。而从以往经验看,短期、运动式执法终究不能代替长期的法治常态建设,也不能代替更现实的监管体系优化。“直销牌照”这个抓手,还是要在制度化监管补缺中牢牢扭住。
河北华林被查 一个权健刚“倒下”,另一个华林又“冒”了出来。河北华林在河南商丘的会场已经被当地相关部门查封,商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睢阳分局执法人员表示,他们正在收集线索,一经查实其涉嫌传销将依法处罚。
河北华林被查 一个权健刚“倒下”,另一个华林又“冒”了出来。河北华林在河南商丘的会场已经被当地相关部门查封,商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睢阳分局执法人员表示,他们正在收集线索,一经查实其涉嫌传销将依法处罚。
自“权健事件”联合调查组进驻以来,经过调查取证,事件处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本着依法依规依事实的原则,相关部门对权健公司涉嫌传销犯罪和涉嫌虚假广告犯罪进行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