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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义诊”“权威证明” 保健品市场乱象何时终结?

2018-12-28 06:00:00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保健品市场乱象何时终结

记者 韩丹东

近日,“丁香医生”发布的《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将权健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随之,保健品市场乱象也再次引起各方关注。

2018年,保健品市场乱象此起彼伏,涉及的商家举不胜举,受害人更是数不胜数。理财、保健品和电信诈骗,被认为是老年人面临的三大最常见的受骗形式。可是,这些骗局的受害者,绝不仅仅是老年人。

公开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保健品市场规模超过4000亿元,而膳食补充剂类产品市场规模超过1300亿元,并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相关机构预测,2018年中国营养保健食品行业收入将达到3534亿元,未来五年年均复合增长率约15.75%,2022年中国营养保健食品行业收入将达6343亿元,预计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全球第二大健康营养品消费市场。

2015年起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中对保健食品的定义是: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但据记者了解,保健品在宣传上大多重在说功效,有些甚至打着“专家义诊”“权威证明”“免费试用”等口号进行销售。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副教授吴景明直言:“这是典型的虚假宣传。”他说,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规定,保健品不能宣传任何关于疗效的内容,而当下许多保健品的宣传明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和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据了解,修订后的广告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近年来,有关保健品的投诉一直居高不下。2018年年初,中消协曾发布“2017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老年保健品相关投诉居首位。

“保健品诈骗频发的根本原因是国民保健不是靠运动保健,而是相信保健品的所谓神奇功效,这就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市场。”吴景明说,“目前保健品诈骗主要的坑骗对象还是老年人,因为老年人容易被欺骗。尽管诈骗手段并不算高明,大多以小恩小惠为诱饵,比如优惠、旅游等,但仍有不少老年人上当受骗,因为大多老年人处于比较孤独的状态,不法分子就以关怀为手段乘虚而入,使得很多老年人将大量资金投入其中。

随着公众在健康、养生方面的支出逐渐增加,我国保健品市场处于快速发展之中。那么,如何规范保健品市场?

对此,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岳直言:“老人买保健品,更主要是缺乏家庭关爱和照料,卖保健品的往往打的是感情牌。”他说,单靠行政监管是不行的,必须另辟蹊径,同时应把小额行政罚款模式转变为高额民事惩罚性赔偿模式,以改变目前行政处罚隔靴搔痒,越搔越痒的现状。

“对保健品的管理不能单靠政府部门,要有社会治理理念的变革,必须走向社会共治。应当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让大家有序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合力,形成好的保健品安全治理的效果。总之,社会共治才可能让保健品行业规范。”王岳说。

在吴景明看来,规范保健品市场关键还在于管理。他说:“首先,对于老年人要进行正确的宣传引导;其次,对违法违规的保健品要严厉打击,相关部门需要开展一场持久性、力度大的打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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