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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男子泰国骗保杀妻 引渡回国受审要过几关

2018-12-14 06:29:00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据《新京报》报道,2018年10月,29岁的天津女子张红(化名)一家三口前往泰国普吉岛度假,后被发现在酒店游泳池内死亡,与其同行的丈夫张某被泰国警方认定为凶嫌。案发前几个月,张某曾陆续为妻子购入近3000万元保额的保险,而受益人就是他自己。目前,张红家属已向泰国警方申请将张某引渡回国受审。

由于该案发生在境外,且犯罪人和被害人关系特殊、案件性质恶劣,一经报道便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公众也非常关心张某能否被引渡回国受审,接受中国法律的制裁。

针对张某杀妻骗保案涉及到的引渡相关法律问题,《法制日报》记者专访了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王君祥。

记者:什么是引渡?目前,中国和泰国是否建立了相关的引渡条约?

王君祥:一般说来,引渡是一个国家根据条约或者个案安排,向另一个国家提出请求,将在该国境内受到刑事犯罪指控或者被判刑的人员移交给本国的行为。引渡是个非常专业的国际刑事司法问题,是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制度中历史最为悠久、适用非常普遍的一种制度。

提出引渡请求的法律依据是条约和个案安排。前者一般是指国家间签署的双边引渡条约,也可以是双方国家参加或者认可的多边国际公约;后者是无条约情形下,双方国家达成个案协定,在互惠原则下开展合作。中国和泰国在1993年8月就签署了引渡条约,这也是中国政府和外国政府签署第一个双边引渡条约。另外,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是中国国籍,被害人也是中国国籍,根据我国刑法管辖权的规定,中国享有本案的刑事管辖权。中国警方也根据已掌握的证据情况以诈骗犯罪立案。因此,本案已经具备了向泰国提出引渡请求的法律根据和事实依据。

记者:您刚才提到,依据目前中国警方掌握的情况,中方可以向泰国方面提出引渡张某的请求,那么要将张某引渡回国,是否会比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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