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五旬的男子梁某因下车问题与公交司机王某发生纠纷并下车互殴。之后,梁某上车击打正在驾驶的王某的眼部,致使王某驾驶公交车逆行并撞上护栏。昨天上午,梁某被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通州法院受审,法院当庭判处梁某有期徒刑3年。据悉,司机王某因之前与梁某互殴也被行政拘留15天。
因下车问题与司机发生互殴
58岁的梁某是通州区马驹桥镇某工地保安队长,当天与工友乘坐通12路公交车前往通州区果园环岛。据指控,今年7月31日15时许,梁某因下车问题与通12路公交车司机王某发生互殴。
后王某驾驶车辆由南向北行驶至通州区某路段时被梁某击打眼部,致使车辆驶入逆向车道且与中央隔离护栏发生撞击,造成车辆及护栏三片毁损,经认定车辆被损坏部分的价值22489元,护栏价值2700元。事发后,梁某的家属主动替梁某赔偿了路政部门和公交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
自称不懂法没想严重后果
据梁某说,当天中午他喝了一些白酒,下午和同事从通州区台湖镇马驹桥附近上了事发公交。当公交车行驶至德邦物流公交站时,他误认为已经到站,准备下车时又犹豫了。这时司机催促他快点。认为司机态度不好,梁某与其发生口角。梁某下车后,司机也跟了下去,走到后车门出手打了梁某,两人随即互殴。梁某被打倒在地,额头上出了血,后司机被乘客拉开。
司机上车后,梁某发现自己未到站又上了车,随即打电话报警。当车行驶至通马路家乐福超市附近时,梁某感觉自己吃了亏,越想越生气,于是走到驾驶座旁边,挥拳冲着司机的脸部一拳打了过去。王某猝不及防,公交车撞上道路中间的隔离护栏并驶入逆向车道。王某拉住手刹停车后,腾出手来又去打梁某。这时有乘客报了警。梁某也留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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