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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挡路引发事故致女子死亡 父母诉讼九年终获赔

2018-12-06 09:32:17  检察日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抗诉,九年官司终“反转”)

案发现场拦路的树木

案发现场拦路的树木

9年前,江苏省睢宁县官山镇村民李传顺的女儿李蓉与其丈夫陈伟驾驶摩托车走亲戚时,撞上横卧公路的折断大树,李蓉不幸身亡。

李传顺夫妇将大树主人和公路管理单位告上法庭,请求民事赔偿,但官司屡诉屡败。在受理李传顺夫妇申诉后,检察机关对该案提出抗诉,法院经再审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各项损失计11万余元。

2018年11月16日,经原告申请,被告之一安徽省宿州市公路局赔偿款8.07万余元已执行到位。

走亲戚途中出车祸

2009年8月8日,李蓉和陈伟到毗邻的安徽省灵璧县走亲戚。当晚19时30分,陈伟驾驶二轮摩托车带着李蓉沿灵璧县大庙镇境内一条公路由东向西行驶时,因视线不佳,摩托车与一棵折断横倒在路面的大树相撞翻车。二人因未佩戴头盔,均不同程度受伤,其中李蓉受伤较重经救治无效后死亡。8月14日,陈伟向灵璧县公安局投案。灵璧县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伟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后灵璧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陈伟拘役二个月。事故发生后陈伟深感愧疚,在当地村委会调解下,向李传顺夫妇支付2.5万元作为补偿。

李传顺和老伴觉得女婿固然有错,但这棵倒在公路上的大树是不折不扣的“夺命杀手”。

李传顺夫妇于2009年9月27日诉至睢宁县法院,请求判令肇事司机陈伟,大树的主人——安徽省灵璧县大庙镇村民许辉,以及公路管理单位安徽省灵璧县公路管理局三方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1.7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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