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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政策调整 年度交易限值提高至26000元

2018-11-30 13:34:34  人民政协网    参与评论()人

跨境电商政策调整 年度交易限值提高至26000元

跨境电商政策调整 年度交易限值提高至26000元

原标题:跨境电商政策调整 年度交易限值提高6000元

11月30日,记者从财政部官网了解到,今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自2019年1月1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将调整: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

跨境电商政策调整 

同时,明确完税价格超过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

公告称,商品清单的调整,一是将部分近年来消费需求比较旺盛的商品纳入清单商品范围,增加了葡萄汽酒、麦芽酿造的啤酒、健身器材等63个税目商品;二是根据税则税目调整情况,对前两批清单进行了技术性调整和更新,调整后的清单共1321个税目。三是明确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早前在11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会议还决定将政策适用范围从之前的杭州等15个城市,扩大到北京、沈阳、南京、武汉、西安、厦门等22个新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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