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A股停牌股票仅42只 两类公司有望成A股下一个风口(2)

2018-11-22 13:26:48  凤凰财经    参与评论()人

随着年底的到来,房企急于回笼资金,积极推货,11月以来北京已经有13个项目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其中不乏金融街融府这样位于四环内限竞房。不仅如此,包括佑安府、九龙仓西局地块等受关注较高的限竞房项目也都在近期释放出更多的项目消息,提前为入市做着准备。在推货量增大的同时,开发商的回款压力也进一步增大,尤其是在限竞房集中的区域,竞争尤为激烈,不少项目都推出了特价房的方式来促进回款。对此,业内人士预计,回顾北京楼市这一年来的市场表现,不出意外的话,今年新房市场销量仍将保持低位,商品住宅的网签总量预计将与去年持平,但价格战可能会随时爆发。(北京青年报) 

【四川省委书记彭清华:多管齐下 引导金融机构尽可能满足民营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四川省委书记彭清华接受人民日报专访时表示,在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四川提出建立银行业绩考核同支持民营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挂钩的机制,降低利润考核权重,增加贷款户数等考核权重,支持民营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实施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完善融资担保服务体系,鼓励各地通过增加注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出资控股或参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多管齐下,引导金融机构尽可能满足民营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实现提质升级、转型发展。(人民日报)

宏观经济

 【证券时报头版评论:纾困民企过程中要严防道德风险】

证券时报头版评论称,纾困民企要公开透明。各地方政府、金融机构成立的纾困资金规模是有限的和有成本的,所以寻找纾困对象、驰援资金运作管理等都需要公开透明,避免出现“寻租”和“利益输送”情况。如果纾困不得当,出现风险,甚至背上负担,最后损害的是公共利益,破坏的是资本市场生态。纾困要以大股东自救为前提。在确定纾困对象之前,地方政府或关联国企要详细考察纾困对象。纾困期间股东需承担相应的甚至是额外的责任义务。除了受益最多的大股东需要承担相关责任义务之外,其他因纾困引起股价上涨或者经营改善而受益的股东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义务,如股份减持尽量不在纾困后的较近时间内进行。(证券时报)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