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肖某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经查,肖某除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与他人串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涉嫌犯受贿罪之外,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红包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向下级执法单位说情、打招呼;违反生活纪律,与婚外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方式侵占公共财物的违纪违法事实。
2017年4月,肖某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2018年9月,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肖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10月,肖某被开除公职。其退缴的受贿所得人民币88.6万元目前由法院判决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中共贵州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对王晓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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