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
赵先生在某购物平台的数码专营店网购了一个移动视频盒。收货后,他按照包装上印制的制造商和生产商公司信息进行查询,均查不到该商品的3C认证证书。赵先生认为,数码专营店在网站上大肆销售涉案商品,让人误以为该产品通过3C认证,该行为构成欺诈。因此,他将数码专营店诉至法院,要求退还价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数码专营店认为,供应商称涉案产品不需要3C认证。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赵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律提示
3C认证涉及产品的安全性等因素,对消费者的消费决策具有重大影响。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因此,需要进行3C认证的产品,只有在经过认证且标注认证标志后才能出厂销售,即消费者有理由相信在售产品已经经过3C认证。销售者有义务对所出售产品是否经过认证进行审核,进而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
在本案中,数码专营店销售的涉案产品尚未取得3C认证,但未向消费者明示,误导了消费者,构成法律规定的欺诈,因此法院判决数码专营店向赵先生退还价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
网购商品良莠不齐,消费者在收货后可以通过检查外观、查询3C认证证书等方式对所购商品进行初步检验。如果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可以通过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或者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与网站宣传页面描述不符,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因销售者违约致使双方之间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消费者可以申请解除买卖合同,进而要求销售者退还价款。在构成欺诈情形下,消费者可要求销售者支付三倍赔偿金。(张丽婷 作者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新华社莫斯科4月15日电 通讯:网购让冬天“变短”——中俄跨境电商助力优化客户体验 新华社记者马晓成 一说到俄罗斯,人们往往会联想起冬日“洋葱头”建筑上飘着雪花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