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到豪车后的邓志森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感,无论是执行公务,还是私人外出,这辆越野车都伴随他左右。为了保证自己能长期使用这辆越野车,邓志森还与吴某约定,在改河项目完成前,吴某不得收回车辆。越野车虽然名义上是借给水务局,可即便是闲置的时候,水务局也没有人有“资格”使用这辆车。在邓志森眼中,这台用手中权力借回的车辆俨然成为他的“专车”。
但为邓志森赚足面子的豪车却给水务局增加了沉重的负担,因为使用频繁、配件昂贵,这辆进口车的单次维修费动辄上千,每年光油费一项支出就多达3万元。据统计,仅2013年,水务局就为这辆越野车支付维修费、油费、路桥费、保险费等各项费用28万多元。
私欲膨胀,巨额贿款只是“一份心意”
把“好马配好鞍”作为座右铭的邓志森很快就不再满足于借用豪车这样的“小打小闹”,在吃穿用度上也有了新的追求。上万元的西装皮鞋、上千元的衬衣渐渐成为邓志森的“标配”,这些购置服装鞋袜的费用则全部由水务局的下属单位支出。
据查,在担任水务局长期间,邓志森先后70次在下属单位报销服装鞋袜、烟茶酒水等个人消费29万余元,最高单笔消费多达3万余元。
“上有所好,下必趋之。”邓志森热衷名牌、消费高档的名声很快就在当地传开了。一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承包方投其所好,逢年过节就备上高档烟酒和红包礼金登门拜访。邓志森到案后,办案人员在其亲属家一次就搜查出他转移隐匿的33瓶高档酒水,其中不乏单瓶价值高达2万余元的名牌洋酒。
为了调动岗位、晋升职务,一些下属单位的干部则公然在办公室里向邓志森贿送钱款。一名下属为了转换工作身份,竟然斥资十多万元买下一辆轿车送给邓志森作为“见面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