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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杯爆裂宜家判赔4万 精神损失索赔100万未被支持

2018-10-29 11:19:24  北青网    参与评论()人

水杯爆裂宜家判赔4万 精神损失索赔100万未被支持

水杯爆裂宜家判赔4万 精神损失索赔100万未被支持

原标题:水杯爆裂伤人 终审判宜家赔4万

王女士称在宜家购买了一款玻璃水杯,但在使用时却突然爆裂,导致她一颗门牙断掉。因认为产品存在严重缺陷,王女士将宜家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判决宜家赔偿王女士4万余元。判决后,王女士和西红门宜家均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北京二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水杯爆裂崩断女子门牙

王女士一方诉称,2016年6月20日,她在宜家西红门店购买了一款透明玻璃杯。

2017年5月20日凌晨4点左右,王女士向玻璃杯中倒入常温水,举到嘴边时突然发生爆炸,声音巨大,玻璃碎片四处飞溅,她瞬间被炸晕倒地。

醒来后,王女士照镜子发现唇下有深深的伤口,一颗门牙已经没有了。当天王女士到医院就诊,诊断为面部裂伤,牙外伤,口腔黏膜溃疡,下唇伤部清创,缝合4针。

王女士一方表示,王女士平时从事珠宝设计及鉴定工作,杯子爆炸对她的相貌、工作、生活等各方面都造成了很大影响。

王女士请求法院判令北京西红门宜家家居有限公司退还购物款3.9元,并双倍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0万余元。

法院判决宜家赔偿4万元

在一审庭审时,宜家方面在法庭上表示,王女士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杯子是在西红门宜家店购买的。从王女士一方提交的证据看,没有发票一类的单据。王女士起诉后,宜家方面的调查结果显示,2016年6月20日当天,宜家总共销售了28个同款的杯子,购买者为三名会员,都和王女士没有任何关系。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王女士所受的伤是涉案玻璃杯造成的,事发当晚的情形,只有王女士一人的口述。其销售的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符合国家和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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