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水杯自爆案一审:判宜家赔偿4万元 原告不服上诉

2018-07-09 09:01:30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水杯自爆案一审

水杯自爆案一审

原标题:水杯自爆案一审:退还购物款3.9元 宜家赔偿4万元

此前报道过《水杯自爆致伤 起诉宜家索赔》,王女士在使用水杯时,水杯突然爆裂,致其当场昏迷,下唇缝合4针,一颗门牙断裂,因认为宜家的产品不符合行业标准,存在严重缺陷,她将北京西红门宜家家居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共计105万元。

近日,大兴法院给出一审判决,宜家退还王女士购物款3.9元,并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4万余元。王女士表示会提起上诉。

杯子爆炸致伤索赔

王女士称,2016年6月20日凌晨4点左右,她起床去厨房,打算用从宜家购买的斯黛纳玻璃杯喝水。不料,当她往杯子里倒入常温水并拿到嘴边准备饮用时,玻璃杯突然爆裂,将其炸晕失去知觉。她醒来后立即赶往解放军空军总医院,经诊断为面部裂伤、牙外伤、口腔黏膜溃疡。

由于唇内伤口较深,缝了4针,受损门牙实行RCT+冠修复。王女士称,自受伤至今共就医12次,又因产生了失眠、焦虑、惊惧等症状,数次寻求心理辅导。

她从事珠宝设计工作,这次事件导致她对水晶、玻璃类制品有了恐惧心理,无法正常工作,且相貌受损严重,心灵和生活都造成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

因认为宜家的产品不符合行业标准,存在严重缺陷,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购物款3.9元并进行双倍赔偿,还要求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5万余元。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