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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被强制关精神病院134天:没法证明自己正常(2)

2018-10-16 06:34:30  北青网    参与评论()人

被强制送入精神病院

遭电击与强制喂药治疗

刘母随后联系到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第五科副主任徐民从告诉刘母,医院可以派车去看一下。刘刚告诉北青报记者,在他不同意的情况下,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的人将他双手反绑,强制带上车,而他年迈的母亲则被这一幕吓哭了。陈贯安则告诉刘母,刘刚必须在医院接受治疗,医院开证明以后才能继续上学。

刘刚表示,从2015年7月20日被强制入院,他一共在这里待了134天,其间接受过电击、强制喂药等治疗,还曾被护工殴打过。2015年11月30日,刘刚与殴打他的护工签署调解协议(对方赔偿刘刚7000元)后出院。

2016年10月13日,刘刚前往河南科技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接受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该院医生认为刘刚“不是精神病”。

学校辩称履行职责

医院则称治疗规范无过错

对于刘刚的指责,洛阳师范学院在一审庭审中辩称,学校将刘刚在校表现告知其母完全是正常的学生管理行为,不存在任何过错。刘刚在校期间,与学校师生及宿舍管理人员多次发生争执,从不与人交流,不遵守寝室管理规定,影响了学校的正常管理秩序,不但对他人的工作学习造成严重困扰,也不利于原告自身的身心健康。学校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将原告在校表现与其母进行沟通,是本着对原告负责、对其他师生负责的态度履行高校管理职责。此外,原告是由其母亲主动送医治疗,学校既未参与原告的送医、就医及治疗相关过程,更不是医疗行为的具体实施者。

而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则辩称,刘刚住院是由其监护人决定并亲自护送入院的;根据患者病史、临床表现及精神专科检查,刘刚完全符合有关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刘刚住院治疗其监护人知情并同意;治疗行为规范,不存在过错。同时,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称,2015年8月17日,刘母全额结清自费的住院手续,并满意医院的诊断治疗,要求继续巩固疗效,并为刘刚再次主动办理了住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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