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被告人明经国是否自愿认罪?对其量刑的依据是什么?
答: 被告人明经国归案后多次如实供述其因被害人卓宇报警,数次击打被害人卓宇头部致死的犯罪事实。明经国在第一次、第二次开庭中均自愿认罪,并在第二次开庭中对被害人亲属表示公开道歉。
明经国犯罪主观恶性大,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明经国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并能当庭认罪、悔罪,可从轻处罚。对被告人明经国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体现了我国“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死刑政策,是依法对明经国作出的宽大处理。
(原题为《 明经国故意杀人案一审公开宣判》)
原标题:广播电视机构拟被禁止在黄金时间段播出境外视听节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今日公布了《境外视听节目引进、传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规定,未经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