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乘客投诉却遭维权困境 Uber客户端漏洞亟待完善(2)

2018-09-19 14:01:19  法制网    参与评论()人

就这样由于客服查不到订单,李冉又无法自证,一起本来很简单的投诉,在耗费了5个小时候,在当日下午才得到解决。

当日下午14时,当李冉再次弄通uber投诉热线,客服却在检测平台上发现了李冉的订单。当李冉追问为何会出现这样的原因时,客服解释这可能是由于滴滴公司的检测系统,对于uber订单的监控存在一段时间的延误所造成的。

投诉担责主体并不因业务合并发生改变

李冉不解地问记者:“为何我拨打的投诉是由滴滴快车的客服予以处理?一旦我使用uber出现问题,到底是由滴滴和uber哪家公司承担责任?我提出投诉后,是否还需要证明我是乘客?”

来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海俊指出,目前中国区域所使用uber软件,是滴滴公司于2016年在和uber全球公司合并后所开发推出的新版软件。由于它们两者所进行的合并,只是一种互相持股的战略与业务融合,从法律上看,这种合并不改变二者各自的法律主体地位,所以,uber中国的所有者仍然是uber公司,所以,作为战略合作方,滴滴公司对该软件并无直接监控权。

丁海俊认为,既然现实情况是滴滴公司负责对uber的业务进行监管和处理后续投诉,这种分工应该是合并双方对各自分工所进行的内部约定。这种约定只对内部的合作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仍然是uber公司。所以,一旦乘客使用uber软件乘车时出现安全事故,乘客还应是找uber公司维权。

不过既然滴滴公司平台负责对uber业务进行安全监管,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朱巍副教授表示,根据立法上的“谁管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一旦乘客因为uber的安全监控平台存在监管漏洞而出现人身伤害时,uber公司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后续追究滴滴公司监管失责。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