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李锦莲提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李锦莲因相关刑事案件名誉受到损害,日常生活、家庭关系、社会评价受到严重负面影响,属于遭受精神损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其有权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并综合考虑李锦莲受到的影响及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我院决定支付李锦莲精神损害抚慰金900000元。李锦莲提出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万元的金额,没有法律依据,我院不予支持。
(三)关于李锦莲提出的损害生命健康权赔偿金的赔偿请求,不属于再审改判无罪的赔偿范围,依法应予驳回。
(四)关于李锦莲提出的申诉费用的赔偿请求,因申诉费用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该项赔偿请求于法无据,我院不予支持。
(五)关于李锦莲提出的要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请求,因在李锦莲再审改判无罪的当天,我院已向李锦莲赔礼道歉,并在李锦莲所在村委会张贴公告,公告了再审判决的判决结果及理由等内容;同时,我院还发布了李锦莲再审改判无罪的新闻稿件,新闻媒体进行了刊登或转发。我院已履行了在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内为李锦莲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义务,故对李锦莲提出的该项请求,予以驳回。
李锦莲获国家赔偿 江西高院在国家赔偿决定中提出,对于李锦莲提出的损害生命健康权赔偿金的请求,因不属于再审改判无罪的赔偿范围,依法予以驳回;对于李锦莲提出的赔偿申诉支出费用的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李锦莲申请赔偿 无罪释放47天后,李锦莲再次回到南昌,向江西省高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申请赔偿合计4100余万元。除了向江西高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李锦莲还专程到新成立
李锦莲申请赔偿 7月18日,“毒糖杀人案”当事人李锦莲向江西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提出共计41402694.6元的国家赔偿,并要求法院就当年错判造成的影响向自己赔礼道歉。
李锦莲申请赔偿 7月18日,澎湃新闻从李锦莲及其代理律师处获悉,被改判无罪释放47天之后,李锦莲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该院赔偿其自由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合计4100余万元
李锦莲申请赔偿 无罪释放47天后,李锦莲再次回到南昌,向江西省高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申请赔偿合计4100余万元。除了向江西高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李锦莲还专程到新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