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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诈骗闺蜜二审撤销一审判决 发回西城法院重审(3)

2018-09-15 14:18:03  北京时间    参与评论()人

另外,鉴于上诉人及辩护人对该案事实的认定存在重大异议,辩护人在二审期间多次提供大量证据,为充分保障上诉人的辩护权,使辩护人有充足的时间调取、补充、完善证据,同时司法机关也需要时间对辩护人提供的证据进行核实、查证。为全面、准确的查清案件事实,故作出上述发回重审的裁定。

代理律师称希望检察院撤诉

宣判后,李安琪的代理律师徐昕告诉北京时间记者,认定李安琪犯罪的关键证据有两个,即张月提交的聊天记录和李安琪手机提取的聊天记录。但张月始终未提交作为原始储存介质的手机,李安琪手机上的信息被删改,因此,这些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二审期间,徐昕还给法院提交了初步辩护意见,称从三个方面皆可充分证明李安琪无罪。第一,没有任何客观证据证明李安琪虚构并冒充三人微信账号。第二,一审据以定案的关键证据,张月提供的聊天记录来源不明,内容不真实,不合逻辑和常识;对李安琪手机进行的司法鉴定,检材来源不明;且两者之间矛盾重重,皆不得作为定罪证据。第三,李安琪与张月之间存在大量的经济往来,涉案钱款经核减,张月还欠李安琪的钱。

徐昕说,案件退回到西城法院后,他打算先帮李安琪办理取保,再跟西城区检察院沟通,看检方能否撤诉。“我们希望检察院能撤诉,因为与无罪相比,撤诉司法机关更容易接受。想让安琪能早点回家。”

李安琪的妈妈杨女士告诉记者:“对于判决结果我不满意,案件发回重审,相当于重新再来,这说明我女儿仍要继续被羁押。但是二中院撤销了一审判决,从这一点来说,我觉得还是公正的。”杨女士告诉记者,上一次见到女儿是在去年12月的一审宣判现场,距今已过去9个多月,感觉女儿进入法庭前哭过,眼睛是肿的。

随后,北京时间记者多次致电张月,但是她此前使用的两个手机号均显示为空号,张月父母的电话也始终未能接听。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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