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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扬言跳轨被判刑 给家人发信息声称:要成网红了(2)

男子扬言跳轨被判刑 给家人发信息声称:要成网红了(2)
2018-09-07 14:23:17 武汉晚报

同时,公诉机关认为姚某欲跳轨自杀,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姚某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

近日,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考虑到姚某能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据了解,以跳轻轨扬言自杀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全国尚属首例。

男子自述:行为愚蠢,非常后悔

在警方调查中,33岁的姚某自称,因欠下超过6万元债务,自觉愧对父母妻儿,精神压力特别大,遂产生轻生念头,于是晚高峰时段来到轻轨站,扬言跳轨自杀。

据当时的办案民警介绍,在审理中,姚某自言站在侧面挡板上时,感到有点害怕,想到家人对他的爱,当时就有点后悔了。姚某同时表示,看到消防官兵进行救援,他曾想过自己一旦跳下,消防官兵徒手接住,可能会伤及无辜,心里更加犹豫起来。

“你现在怎么看待自己的行为?”笔录最后,面对警方提问,姚某坦言,自己的那种行为“蛮愚蠢,非常后悔”。

亲历者回忆:严重占用公共资源

熊国亮(现场救援民警):110是民警求助报警的重要渠道,当时与这件事直接相关的报警达到19条,更别谈此事动用的警力与救援车辆,如果在此事发生时,有其他群众需要帮助,救援力量势必两头分心,消耗精力,姚某的行为严重占用公共资源。

李龙(循礼门站乘客):事发时,我正巧在循礼门乘车,因为轨道交通1号线列车停运,我不得不搭乘其他交通工具,由于在车站内等候车辆恢复正常耽误了一段时间,我回家相比平常多花了30分钟,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不要因为一时冲动影响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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