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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干部咋成了“包工头”?

2018-08-29 08:51:01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评论()人

 违纪问题通报

2018年4月23日,四川省通江县纪委监委通报7起违纪案件。双泉乡农业综合服务站水利站负责人吴仕铭违规帮助侄子吴某承包扶贫项目为其中一起。

2016年2月,双泉乡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人吴仕铭(非中共党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说情打招呼、当介绍人、帮忙施工等方式,帮助侄子吴某取得该乡清溪村、重石村农村安全饮水扶贫项目的承建权。2018年4月7日,通江县监委给予吴仕铭记过处分。

 ●事件回顾

2016年2月中旬,在外揽工程的四川省通江县人吴某回家过春节,饭后坐在该县双泉乡农业综合服务站水利站负责人吴仕铭家里聊天。

“幺爸,你是乡里水利站的负责人,有啥项目拿给我做吗,最近我的工程都要做完了。”吴某顺口提起了承包工程项目的事。

“有是有,估计没钱赚。”吴仕铭略一思索,便记起上个月县里刚刚下发的那一纸批复件,“清溪村的水利扶贫项目还没找到承包方,乡里正为此事发愁。”

“你不就是水利扶贫项目的负责人嘛,哪有找不到钱的哦。干脆你也来入股!”侄子吴某一听就上心了,“再说当地村社干部我一个都不认识,肯定拿不到这个项目,只有你亲自出面才摆得平。”

“我哪有闲钱入股啊。不过可以想法帮你揽过来!”吴仕铭一口应承下来。

假期过后没几天,吴仕铭再次提及清溪村安全饮水项目,双泉乡领导班子指定由他牵头负责。会后,他又找到清溪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王某,两人一番磋商,初步决定由吴某承建该村安全饮水项目。吴仕铭随后通知侄子吴某立马动身回来筹备包工事宜。吴某喜出望外,3月3日赶回双泉乡,连夜拟好合同,准备次日就找清溪村村委会主任李某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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