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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同时收录取通知书和法院判决书 能否上大学?

2018-08-18 07:49:33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就新闻报道来看,目前问题主要在于小刘的父母亲对他相当失望,不愿意给他出大学学费,而派出所在积极做工作,希望能够帮助小刘读大学,这也体现了一线司法机关的人道关怀。

宽严相济、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才是法治之道。把一个初犯的年轻人一棍子打死,就此剥夺他正常上学、就业、回归社会的权利,这并不是正义,只会为社会增加不安定因素。所以,2012年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年龄不满18周岁,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进行犯罪记录封存。此外,之前不少个案中,未成年人罪犯在积极悔罪、退赃,被依法从轻处罚之后,是能在缓刑期间继续就读大学的。甚至武汉一名大学生在被检察机关不起诉三年之后还当上律师,成就了“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故事。

当然,这一切针对未成年人,以及年纪较轻的初犯的宽严相济的处理方式,并不是一味的纵容姑息,而是结合严格的风险评估机制,根据犯罪性质、情节、悔过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并且有严格的社区矫正程序。

小刘犯了罪,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缓刑、社区矫正并没有剥夺他上学的权利,应罪则罪与上大学的权利不应相互冲突。

□沈彬(媒体人)

(责任编辑:刘敏丹 CN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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