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随女入户要收费?房山一村收回争议自治章程
新京报讯(记者 康佳 胡骁 南信娜 实习生 纪思琪)近日,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广润庄村新印发《村民自治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其中,关于“外嫁女”的丈夫落户须交10万-15万元入户费的规定引发争议。该村村委会主任田志军解释,这一条款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形成,是为保障村民利益。
据了解,有村民对《章程》个别条款存在异议。为此该村决定于8月15日前收回《章程》,并将按照村民自治程序进行修改完善。
“外嫁女”丈夫入户门槛提高
张女士十几年前结婚,一直和丈夫在广润庄村居住。她表示,依据相关规定,丈夫原本符合条件可以入户,但因家里姐夫已入本村户口,张女士的丈夫就被排除在“入户范围”外。“虽然我没有兄弟,但按规定,一家只能入一户,我家的名额给了我姐夫。”
无独有偶,另一位居民石女士也因弟媳已经入户,虽然已结婚十几年,自家丈夫的户口仍在外地老家。
今年8月,广润庄村下发新《章程》规定,本村出嫁女子,户口未迁出的,如生小孩户口入本村的,须向村委会交管理费2万-6万元;本村出嫁女子如有兄弟,想将男方户口迁入本村的,须向村委会交管理费10万-15万元,且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此外,入户的小孩、男方需与村委会签订承诺函,三十年内不享受本村待遇及宅基地和耕地权利。
这让张女士和石女士的丈夫落户希望更加渺茫。“对村里人来说,一下子交十几万不容易。”张女士说,像她这样岁数的很多都嫁给了外地人,但村里对“媳妇”和“女婿”的差别对待,让她觉得不公平。
村委会将修改《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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