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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大叔娶非洲女:恋爱全靠手势 在当地教堂举办婚礼

2018-08-16 09:55:20  北晚新视觉    参与评论()人

双方僵持不下,于坤劝这位德国男人:“我们公证的法院离婚调解书拿到德国去用的也不少,还没听说不被认可的,您拿回去试一试。如果实在不放心,还有个法子,可以请个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说明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在法院调解离婚的,一经生效就解除法律关系。再把法律意见也进行公证,一并呈送。”

德国男人终于认可了公证书,略带忐忑地离开了公证处,没有再找回来。于坤说:“出现这样的事,德国人的严谨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还是因为跨国法律的差异,造成了当事人的困惑。”

跨国婚姻财产归属有学问

除了地域语言、风土民情、生活习惯的不同,跨国夫妻的家庭生活还可能会遇到来自法律上的差异,对于日后夫妻财产分割和继承会有很大影响,而这一点恰恰是最容易被他们忽视的。

于坤说,夫妻财产制度分为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而不同国家的法定财产制又有截然不同的规定。中国采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也就是夫妻婚后财产是二人共同所有,而日本和英美法系国家采用的是夫妻分别财产制,也就是结婚后谁名下的财产归谁。

那么如果不事先约定财产,一旦面临财产分割和继承,判定夫妻两个人财产归属就是个大麻烦。于坤曾经做过一个日本企业家的继承公证,这名日本企业家在中国有几套房产、价值不菲的公司股权和一大笔存款,而他的家庭关系也比较复杂,他与第一任妻子有一个孩子,再婚娶了一位菲律宾籍的妻子,又生了两个孩子。问题来了,日本企业家在中国取得的这些财产究竟是他个人的,由4个人平分遗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先分割给妻子一半之后再继承他的那一半呢?

这个涉外继承公证办了一年半,期间为研究几个国家的法律差异问题就颇费周折。最终,在于坤和当事人委托律师的帮助下,4名继承人都声明,确认死者的财产全部是其个人遗产,最终达成了遗产分割协议。

因此,于坤建议“跨国夫妻在结婚前,先了解一下各自国家的婚姻财产方面的法律规定,在充分协商之后,订立一份夫妻财产协议,这并不仅仅是为了约定婚前及婚后的财产归属。对于跨国夫妻来讲,更是弥合法律差异,扫清法律障碍的一个保障。”


(责任编辑:崔凤璇 CN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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