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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代购药被刑拘 病友自发写求情信为代购者伸冤

2018-08-14 15:50:33  中青报    参与评论()人

瓜瓜(网名)在QQ里说:“按照目前这样难道国外买的都是违法的吗?可是不吃我们能怎么办?我想活着。”

她发给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几张手臂和大腿的图片:皮肤薄脆,青红色的血管粗大明显,密密麻麻地裸露在手臂上,明显有裂开的状态。瓜瓜解释,她患有自身免疫性肝炎后肝硬化,国内药副作用很大,皮肤和身体都受不了,所以经常拜托朋友去国外购买。

2018年3月,在中国肝癌领导力论坛上,有专家指出,中国是肝癌大国,全球有50%以上新发和死亡的肝癌患者都在中国。中国肝癌5年生存率仅为12.5%,远低于日韩等国。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调查发现,在癌症患者群体中,代购国内尚未上市的抗癌药的情况很普遍。翟一平对斯伟江律师说“大家都有这个需求,谁也不愿意让亲人等死”。

但法律早已划定了红线。《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视为假药。

也就是说,所有没有被国家批准的药,都会被当作假药。

因代购进口药物受到惩罚的,不止翟一平一个。

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宏伟分析,这个规定具有合理性,相比东南亚等地区,中国的药品管理标准更高,可能存在购买东南亚生产的药品后产生不良反应的情况。

“但这个(规定)过于一刀切了。如果从安全角度去参考,日本和欧美的安全标准远高于中国,有些药品吃了很多年,临床验证确实是有效安全的,如何尽快使用到中国患者身上,有关部门应尽快想办法。”

群里有患者感到不解:“一个病人因帮助其他病人而成为罪犯,是不是有些荒唐?”许多群友表示这说出了他们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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