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患者代购药被刑拘 病友自发写求情信为代购者伸冤

2018-08-14 15:50:33  中青报    参与评论()人

在斯伟江律师看来,翟一平案子的问题出在立法上。

他追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法沿革发现,1997年《刑法》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定义假药,而当时有效的《药品管理法》所规定的假药并没有包括未经批准或未经检验进口的真药。

但2001年修订《药品管理法》后,未经批准或检验进口的药开始被认定为假药。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删除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这一犯罪构成要件,导致销售进口真药也会入刑。

这两个修改扩大了《刑法》的打击范围,导致未经批准或未经检验的进口真药成了《刑法》意义上的假药。因此,他建议,对自救自主性质的国外代购药品,必须设置有危害后果的条件,如果没有危害后果,无论是否有所获利,都不应入刑。

翟一平案目前仍在侦查阶段。

由于被羁押,翟一平原定7月30日的例行体检无法进行。妻子邓婷说:“案件归案件,身体归身体,毕竟他是一个肝癌患者。”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