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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饭菜质量问题互殴致顾客死亡 饭店老板逃亡18年

2018-07-22 11:46:01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顾客死亡老板逃18年

事发后,王强因急性重度颅脑损伤致呼吸循环中枢功能衰竭死亡,饭店厨师等参与人员也被通缉。

“我回老家,有次去银行取钱,发现取不了,才知道被通缉。就一直躲在河北涞水县,并租房生活了18年。”周华称,2017年底回老家看望孩子时,被正在巡查的民警发现后抓获。

检方指控,1999年6月4日晚,周华在经营的饭店内,因饭菜质量问题与前来就餐的王强(男,殁年27岁)等人发生争执,后双方互殴。周华纠集周某某、李某某、杨某某(均已判刑)等人,持棍棒殴打王强等人,造成王强死亡,另两人轻伤二级,两人轻微伤。

案发后,周华在外逃亡18年,2017年12月5日被河北易县公安局查获归案。

检方认为,周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二人轻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称部分指证不实

庭审现场,周华表示认罪,但认为起诉书指控的内容“部分不属实”,并称证人证言中有不实内容。

检方出示的多份证人证言显示,周华得知包厢客人“闹事”后,到后厨特别提醒几名员工“注意包厢客人”。周华称,自己作为经营者,这是提醒员工注意服务态度、菜品质量等。

对于争斗中伤人的棍棒,证人称“是周华准备打架用的”。周华则称是饭店日常打扫或厨房做饭用的。

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时,证人表示周华曾大喊“给我打死他们”。周华坚决否认,“没那样喊过,我只喊过别打了,别打了。”

事发后厨师李某某潜逃,其母亲说,周华曾上门让他“赶紧躲躲”。周华则一直坚称,多次去是为了劝其自首。

此外,死者王强的妻子和三名伤者提出附带民事赔偿。王强妻子要求周华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153万余元,三名伤者则分别要求赔偿31万、18万和8万余元。

周华表示,会在法律依据及自身经济允许的范围内赔偿。“我名下还有一套房,愿意卖掉赔偿死者家属。事后得知王强与我同岁,很遗憾,但现在能做的只有对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庭审中,他多次表达歉意,“我写了一份悔过书,希望能得到死者家属的原谅”。

案件未当庭宣判。(记者左燕燕实习生李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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