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故发生在2010年2月。一天,卓安洗澡时突然倒地,后进入昏迷状态,医生确诊为右脑底芦区动静脉畸形并假性动脉瘤破裂出血。经北京来的专家会诊,卓安的性命被保住,但神经受损带来的重创,使得他的智力下降到三四岁的孩童状态。
黄女士说,卓安醒来后无法接受患病事实,一度作出轻生举动。当时王霜也到医院照看,并交付医药费,之后因为怀孕,她鲜有到医院照顾。同年5月的一天,黄女士接到王霜的电话,王霜说已经做了人流手术,把8个月的胎儿打掉了。
妻子提出离婚
讨要五套房产
如今,黄女士和卓安住在位于南宁市秀厢大道附近的单位福利房,平时由她照料儿子的日常生活。她说,卓安生病3年后才逐渐恢复了一些记忆,开始喊她“妈妈”。他现在能走动,但言语不清晰,右手知觉弱,只能用左手吃饭,大部分时间都躲在卧室。今年6月,记者多次登门采访,但仅见到黄女士,卓安一直待在房间里,没有露面。
黄女士回忆说,2010年10月,王霜向她表示,自己要与卓安离婚,不久后就到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王霜在起诉状中称,卓安婚后变了模样,整天以洽谈业务为名在外吃喝玩乐,短暂的婚姻是在吵架中度过的。之后,为了给卓安治病,花费有几十万元,却换来了卓安家人的指责,她身心疲惫。
夫妻财产方面,两人共向他人借款购买了四套房子,加上卓安名下的单位福利房,夫妻共同房产有五套。“为了博得卓安的欢心”,这些房产均在卓安名下,由于向他人借款利息高,尚欠私人债务本金409万元、银行贷款200万余元,加上利息,债务共计711万余元。
她请求法院判令两人离婚,五套房产全判归她所有,而卓安只拥有福利房的使用权。另外,夫妻共同债务711万余元均由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