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担心图书馆对新购买的书进行拆包核对,余江华借口说要搬新馆了,暂时先不把书上架。事实上,从2014年起,西湖区图书馆就只进行了一次购书入库登记手续。
贪心不足
家里装修也报销
书上做够了文章,其他能搞到钱的地方余江华也不放过。“大钱”想要,“小钱”也不放过。2012年,余江华自己的房子需要装修,装修过程中,余江华与该公司商量,费用以走公账的形式从图书馆支出。随后,他以西湖区图书馆的名义和装修公司补签一份装修合同,通过西湖区图书馆支付他的装修费4.6万元。
2013年,得知姑姑余某也要装修,他“精明”的头脑又开始“运转”了。在余江华的推荐下,姑姑和上述装修公司达成一致并支付了房屋装修款后,余江华私下要求该公司通过虚构装修项目的名义帮其走账,分两次从西湖区图书馆的单位账户上套取资金8.2万余元。事实上,对于侄子的所作所为,姑姑余某并不知情。
2014年2月,余江华再次以上述方式通过该装修公司从西湖区图书馆套取资金4.9万余元,全部投入邮票市场。
“章子馆长”
伪造上级文件
在侦查期间,办案人员戏称余江华为“章子馆长”。在他使用的电脑中,发现了大量电子版的单位公章,被用来伪造上级单位的文件。
为了想方设法赚更多钱,2014年,余江华还亲自动手伪造假的活动方案。关于举办“西湖区首届未成年人读书节”通知,就是出自他的“妙手”。通过网络下载,将内容中的东湖修改成了西湖,再把之前宣传部文件盖章的部分剪切下来,拿胶水粘贴到伪造的文件落款处,复印后就形成了一份完整的复印件。这样一来,交给财务报账就有了“依据”。
西湖区第十一届“和睦邻里月”暨第十四届“社区艺术节”活动启动仪式的方案本来和西湖区图书馆没有关系,但余江华“巧妙”地在文艺表演项目后面加了“流动图书展示”,这就跟图书馆有关联了。
在《关于在全省开展第四届“读好书”活动的通知》的文件里,他通过修改方案中的活动时间把时间延长,以便从单位套取更多资金。
据统计,为了从西湖区图书馆账户上套取资金,余江华先后伪造、变造了江西省文化厅、西湖区宣传部等国家机关的公文、印章,并将伪造的公文拿到西湖区图书馆财务做账。
经查,余江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通过截留图书馆老馆租金不入账,虚构图书采购、办公用品采购、维修改造项目、宣传活动项目等方式从西湖区图书馆账户上套取资金262.76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