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算尽
租金进了个人腰包
西湖区图书馆老场馆位于南昌市西湖区带子街一栋老居民楼的二楼,2007年西湖区图书馆搬迁至前进路38号后,原场地就用于出租。
在余江华担任图书馆馆长前,老场馆一直由西湖区文化馆代为出租,文化馆收取租金后,交到图书馆会计手里,会计再入区财政的账户。余江华担任馆长之后,想办法从区文化馆手中拿回了老场馆的管理权。在繁华地段的老场馆根本不愁租不出去。果然,很快就有公司看上了,准备用做培训班,便找上余江华,商定每月租金5000元。
从2012年到2016年的5年间,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段,老场馆入账的租金却不到2万元。原来,为使租金不入图书馆账户,余江华始终没和对方签合同。除期间老场馆因线路故障、房屋漏水等问题由承租人自行维修,花费4.8万元,费用直接在租金里抵免以外,余江华共收取租金22.2万元,除部分入账和发放员工福利,其余17万余元进入了余江华个人的“钱袋子”。
绞尽脑汁
虚开购书发票
在一般人看来,去书店买书,“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买卖,无“油水”可捞。然而,部分图书价格虚高,“水分”很多,成为单位购书者眼中的“香饽饽”,余江华也盯上了这块“肥肉”。
2014年5月,余江华在南昌某书店为图书馆购书,实际购书金额为11万元。由于私心作怪,余江华又联系上书店,以选择其为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为由,通过签订网上合同,让对方为他开具了一张大额购书发票。仅这一次,他就从中套取了16.56万元。为了“稳妥”起见,他还特意嘱咐书店负责人不要转账,钱取出用袋子包好在街头交给他。
尝到甜头后的余江华,在2015年购书期间,以相同的手法,分5次向该书店共支付了45万元购书款,其中实际购买了2.5万元书刊,剩余的42.5万元通过走账套现。据统计,在2014年后,余江华10次共套取西湖区图书馆99万余元,均被其投入邮票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