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永川区法院对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将唐朝琪全部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和查封,已经执行资金1300万元,同时查封了唐名下两套房屋及公司正在施工的永川区大安街道土地38亩,将唐朝琪占有10%股份的永川区德航置业公司的施工项目进行了查封,使得已建好的56000平方米的商品房小区两年无法销售,给德航置业公司造成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我虽然现在是龙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只占股份33.9%,但法院只执行我一人,并且针对我的私人财产进行过度执行,并不管其他股东,执行的数额已超过庞宪德的借款和利息720万。”唐朝琪说。
因为强制执行,龙弘老年公寓项目已经夭折,住房被查封之后,唐朝琪还被列入老赖名单,被行政拘留两次,不能乘坐飞机和火车,上千万资产被查封的他被迫只能回到乡下种地。
出现转机
借款方承认“只有欠条没给钱”
文化程度不高的唐朝琪相信真相总有一天会浮出水面。2014年11月20日,唐朝琪向永川区公安局提出控告,控告龙际伦利用职务用隐瞒借条的方式侵占了龙弘公司600万元。永川区公安局随后调查询问了龙际伦,龙际伦首次向警方承认,他当时并没有收到庞宪德交付的600万元借款。
案件出现重大转机,但永川区公安局却未就此立案调查。重庆晨报记者在永川区公安局经侦支队向唐朝琪出具的《办案说明》上看到:“经受案初查,虽然借贷方式等有悖常理、借款用途等不明晰、借贷双方对出借地点陈述有一定差别等,但出借人庞宪德坚持借款600万元借贷事实,有借贷双方无异议的600万元借条为证,且该600万元借贷分别于2013年12月和2014年5月经过永川区人民法院和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成立……决定对唐朝琪的报案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