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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浙新高考改革4年效果如何?等级赋分技术待改进

2018-07-13 06:31:10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可以说,山东的等级分计分方案在试点两地的方案基础上进行了改变。首先,参照正态分布原则,确定各等级人数。同时,与浙江、上海同等级同分的赋分机制不同,山东是根据考生的原始分进行线性转化,即让每个等级里的每一个原始分都对应一个等级分,每个等级最多达10分。但山东方案也存在不能忽视的问题:一是依然没有很好地解决不同科目同等级可比较的问题,造成报考化学等科目考生吃亏的现象。二是可能在中间某些等级内形成“杠杆效应”,原始分差1分,等级分差距就会翻番。虽然山东方案已经把中间段的人数划得很大(如C+等级占比24%),但如果某一个等级的原始分本来相差达不到10个分值,转换为等级分之后就会放大原始分差异,因为方案已经人为设定每个等级有10个分值。这样,各学科中间段分数依然存在着差1分而差好几分的情况。

在调研过程中,不少专家提出参照香港地区做法,采用校准等级分的办法。基本原理就是在上海、浙江方案的基础上,对各科同一等级的人数范围进行校准,使之更符合考生群体的实际特征,以实现同等级可比较,可以称之校准等级分。

这种方法不仅考虑群体内的次序,还考虑到了群体之间的水平差异,可以较好地做到科目成绩比较的公平性问题。但这种方法也有弊端,即原始分差1分也可能会差一个等级的现象同样存在,同等级内差异无法体现。

综合以上几种等级分方案的利弊,建议除历史、物理外几门选考科目等级分计分方式,可以参照校准等级分的原理和技术,在山东方案的基础上再作改进。具体如下:

(1)把山东方案提出的8个等级改成6个等级,减少前面说的“杠杆效应”。

(2)把每个等级的换算等级分区间调整为8分,进一步减少“杠杆效应”。

(3)根据各科考生的语文数学成绩,对各等级人数比例进行校正,使不同科目同等级更加可比较。

(作者:新高考改革研究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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