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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商家向未成年人售烟 或将面临3万元罚款(2)

全国首例!商家向未成年人售烟 或将面临3万元罚款(2)
2018-07-06 09:37:29 新京报

工作人员将过程用视频拍下,并向辖区马峦市场监管所举报。经多天走访,马峦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找到了视频中买烟的学生。经查,该学生就读于龙翔学校初中一年级,查验户口后确定是未成年人。

如查实90天内完成处罚

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出售烟草制品。

《条例》同时明确,违反此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

据了解,经过执法人员的取证,该案已经具备了立案查处的条件。7月4日,深圳市坪山区马峦市场监管所向售烟点负责人递交了询问通知书,并决定对非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的商家立案查处。

该所负责人孙卫强介绍,立案后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调查。一般案件处理周期是90天,如果情节严重可延期30天。根据该案进度,将在90天内完成处罚。

记者获悉,目前涉事商家已前往坪山区马峦市场监管所配合调查。一经查实,商家将面临3万元罚款。这也将是全国首张针对非法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开具的罚单。

■追访

向未成年人售烟监管取证难

钟兰安是曾备受舆论关注的“普速列车无烟诉讼第一案”的代理律师。在钟兰安律师看来,我国现行法律对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规定过于宽松,而且多是原则性要求,可执行性较差,违法的后果也不够严厉。

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虽然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但并未明确由哪个部门主管,按照什么标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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