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县医院院长按“惯例”索回扣:市价1元药30元采购

2018-06-19 10:52:09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评论()人

这是什么惯例?哪里来的惯例?在巡察意见反馈会上,巡察组分别向3家被巡察单位负责人指出了以药养医、采购腐败、开大处方等14个方面的个性问题和11个方面的共性问题。同时,相关问题线索也被依规移交至澄迈县纪委。

收到线索后,澄迈县纪委立即组成核查组展开初核。在与业内人士的交流中,核查组了解到,按照行规,药品进价越高,获得医药回扣的空间就越大。于是,调查目光转向了收受医药回扣的党员干部。这时,县人民医院原院长罗小敏进入了调查人员的视线。

采购药品按“规矩”给“好处费”

罗小敏,1972年生。1993年医学院毕业后,进入澄迈县卫生系统工作。2011年4月至2014年12月,担任澄迈县卫生局副局长,兼澄迈县人民医院院长。经调查,县人民医院大量药品采购集中于4家固定药品供应公司,正是从罗小敏担任院长后开始的。

“核查初期,我们并没有找到罗小敏银行账户有什么异常,核查一度陷入停滞状态。”澄迈县纪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但走访中,群众随口的一句话让工作人员找到了蛛丝马迹:“罗院长的老婆吴某领着县中医院的工资,却天天开着宝马逛街、打牌,也不上班。”

从吴某“吃空饷”问题入手,调查人员发现,虽然吴某名下没有房产,但其手机号却出现在海口市某高档小区房主联系方式一栏。这套房子的房主则是罗小敏的朋友梁某。

为什么梁某的房子,联系人是吴某?这个梁某和罗小敏又是什么关系?顺藤摸瓜,纪委工作人员在梁某的银行流水记录中发现,其账户会不定期地存入大额现金。案件撕开了突破口。通过比对账目和走访相关人员,罗小敏收受4家药品供应公司回扣的真相浮出水面。

“我没有向罗小敏送过任何财物。”当纪委工作人员找到4家药品供应公司的业务员时,4个人均矢口否认。然而,再狡猾的狐狸也有露出尾巴的时候。当工作人员出示了账目资料等证据后,他们不得不承认行贿及与罗小敏订立攻守同盟的事实。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