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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3200万买房 中国华兴老总邓世英坚称“没贪”

2018-06-05 15:41:22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3200万买房 中国华兴原老总受审坚称自己“没贪污”

利用担任中国华兴(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以隐瞒债权、截取单位收入不入账等方式,邓世英将公款3200余万元转入个人或亲属的账户,用于买房等支出。

6月5日上午,涉嫌贪污罪的邓世英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在法庭上,邓世英表示自己无罪。

现年66岁的邓世英原为中国华兴(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

2017年3月17日,邓世英被东城检察院查获归案。

开庭头发花白受审“我认为自己无罪”

“与事实不符,3200万元确实打入我或亲属的账户里,但我不同意指控,我认为自己无罪。”庭审一开始,头发花白的邓世英就提出了异议。

他说,其成立的中国华兴投资顾问公司是他的私人公司,之后他用该公司于2002年4月承包了华兴集团公司。在其任职期间,华兴公司基本没有经营行为,因为华兴公司有大量债务,害怕公司的钱追回来后如果进入华兴公司,会被债权人划走,因此华兴公司先后成立了4个公司,将所有的钱都汇入4个分公司。

2012年9月邓世英从华兴退休,他表示,虽然退休,但是与华兴的承包关系一直都在。

检方表示,邓世英贪污的3200万元是分五笔进行的,一笔是华兴公司曾在四川有一个诉讼,最终成都中院判决华兴公司胜诉,因此华兴收到了800多万元的执行款,而这笔钱中有400多万元汇入了华兴的北京分公司,还有400多万元打到了广西的分公司。

邓世英承认这800万元中“有一少部分钱打入了我个人的账户,其中一部分钱购买了房产,但是这部分钱是属于我的,因为我之前给公司垫付了钱,所以这是公司还给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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