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的7月28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天津市水务局原副局长马白玉(正厅级)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至此,这位由商入仕的女巨贪被“斩落马下”。
近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了一篇法律文书,内容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一中院公诉马白玉的起诉书,其中详细列举了马白玉在曾经要职岗位中如何贪污受贿的种种细节。
引起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的是,马白玉贪污受贿的方式也颇为不同,靠的是炒股。只是,此马实为害群之马,让国家损失了巨额财产,却从中饱了自家的私囊。
马白玉
起诉书中显示,2000年5月至2007年1月间,马白玉先后担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天津市政工程总公司(原天津市政工程局)总经济师等职务,同时担任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2000年,天津市政工程局进行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后将项目转交到马白玉手下的创业环保公司。面对手里资金不足窘境,马白玉决定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方式解决资金缺口。
同年10月,马白玉利用自己在市政投资公司的权力,与滨海市政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天津亿富公司。此后的十多个月里,马白玉以维持创业环保公司股价为名,私自动用市政投资公司资金,通过天津亿富公司将1.24亿元国有资金投入证券市场,炒作创业环保公司股票。
期间,马还分别与两家国有公司达成协议,又将2.4亿元国有资金投入证券市场,炒作创业环保股票。
此后,马白玉为了掩盖动用3.6亿国有资金炒作股票的事实,由市政投资公司与某证券公司签订了虚假资产管理合同,并以账户间资金划转为手段,冲平市政投资公司对相关公司的3.64亿元的企业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