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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抵押房产打赏女主播 发现其"变心"偷转走14万

2018-05-29 09:39:08  潇湘晨报    参与评论()人

检察官提醒,所谓网络直播,就是主播与网民互动,让对方成为自己的粉丝并给予打赏。粉丝送来的礼物,就是网络主播的表演获利。在民法上,这种虚拟空间的打赏,可以视为一种基于意思自治的赠与行为。网络直播中,“打赏”行为是观看者购买主播服务的一种消费行为,主播与观看者之间形成提供服务者与享受服务者的合同关系,属于服务合同。但并非采取书面的订立形式,而是一种事实上完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即时成立的合同关系。除非精神有残疾外,陈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要主播与粉丝间的互动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这种打赏应该属于一种赠与行为。而对于赠与行为,只有特殊情形可以撤销赠与,如:(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亲近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因此事后反悔想索回的,法律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刘敏丹 CN012)
关键词:抵押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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