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侵权案胜诉 网友:害人终害己,支持志玲女神
林志玲侵权案胜诉:林志玲发表律师声明
2018年5月23日讯,5月23日,林志玲发微博表示“感谢法律最终还事实以真相,盗用名字的商标被判决无效了。希望这些商家以后能恪守诚信经营的商业道德准则,不要再通过这样不合法的方式误导消费者了。”据悉,此前市场上出现了一款名为“林志玲linzhiling”的化妆品盗用林志玲姓名生产、销售,并且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她的肖像对产品进行宣传推广,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其代言,被林志玲诉至法院。目前,盗用她名字的商标已经被法院判决无效。
林志玲侵权案胜诉:林志玲发表律师声明
网友纷纷评论“太恶心了这种人,就应该用法律狠狠地制裁。害人终害己,幸亏你知道了,不然的话都不知道会怎样,支持林志玲女神”“支持维权!看到国家越来越重视版权、名誉权和知识产权,这是社会法律意识极大的提升,属于非常大的进步!”
延伸阅读
林志玲起诉获赔 隔三岔五就被传“整容”终于捍卫自己
台湾知名女艺人林志玲隔三岔五就会被传“整容”,这一次更有微信公众号有模有样地分析其脸部、体型各部位暗示“整容”。
新华社图
不过有媒体从上海一中院获悉,今天上午一中院对台湾知名女艺人林某某起诉某医疗美容公司侵犯肖像权一案二审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维持一审关于认定某医疗美容公司构成侵权,赔偿林某某经济损失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等共计8万余元的判决。
有媒体从多方证实,该案中的女艺人林某某正是经常陷入“整容”话题的台湾女艺人林志玲。(来源:凤凰网)
有商家因盗用林志玲名字及肖像进行生产、销售活动,近日被其诉至法院。5月23日,林志玲发微博通报判决结果:“感谢法律最终还事实以真相,盗用名字的商标被判决无效了”。
日前,部分商家因盗用“林志玲”名字及肖像进行品牌的生产、销售活动,被林志玲诉至法院。5月23日,林志玲晒出律师声明表示胜诉,并发文称“感谢法律最终还事实以真相,盗用名字的商标被判决无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