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恺文将给好心人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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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娃儿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们。”
一位母亲说出这话,够狠的。据称她杀死了丈夫,又去贩毒,说这话时正关押在看守所,准备收监了。儿子呢,一岁零十个月大。她将决定儿子的命运。
而之前,5月4日那天,她告诉办案民警,让儿子去流浪(慢新闻5月8日报道《儿子一岁零十个月,母亲让他去流浪》)。
说起来,这是一个可怜的孩子。据民警介绍,冉恺文的父亲、爷爷、婆婆和外婆都死了,当妈的又必须去坐牢,刑期15年,已经不能再耽搁了。按照法律的规定,他的外公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这位年近70岁的大爷,宁肯下田栽秧也不愿接手——我们后面还会提到这点。对了,小恺文还有个嫁到璧山的小姨,可是,小姨不但自己有一个孩子,还代养着他11岁的哥哥。她在沙坪坝渝碚路派出所哭着走了。
5月4日晚上,小恺文被民警送回他妈妈冉春的户口所在地——涪陵蔺市镇莲二村。镇政府安排村民王平暂时看护。据莲二村一些村民和村支书冉明茂介绍,王平尽心尽力,孩子每天快乐吃、快乐玩、快乐睡。
而尚在航有得忙了,他是蔺市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镇政府安排他落实好孩子的事情。他说,自小恺文被送回来,他就没有休息过。现在孩子有三条路,一是儿童福利院代养,二是申请困境儿童后再指定人代养,三是送养他人。“究竟走哪条路,要由冉春来定。”
慢新闻报道后的第二天,尚在航和民警一起到看守所找冉春。“她坚决拒绝送养和指定人代养,态度非常坚决,并且还说出恶毒的话。”尚在航指的是“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们”。
“那你说哪个养?”尚在航问。
“我男朋友养。”冉春想了想说。民警一听很诧异:她怎么又冒出一个男朋友。
“那我们问他一下,看他愿意不。”不知谁说了一声。
冉春说了个号码,民警拨通了电话。
“请问你是冉春的男朋友吗?她有个一岁零十个月大的孩子,男孩,你愿意帮他养这个孩子吗?”
“我帮她养孩子,想得出来。不愿意。”从电话中传来非常决然的声音。
冉春一下就蔫了。这位男友也许是她最后的依靠。“我再考虑考虑。”她不再嘴硬。
2
慢新闻报道后,市民牵挂小恺文,不断有企业老总、热心市民到蔺市镇看望他,纷纷提出愿意收养。看来他不愁有个好日子。
可没冉春点头,谁也没有资格。
如果冉春继续硬下去,这孩子十有八九只得进儿童福利院。尚在航认为,这不是最好的去处。他在看守所也给冉春谈了这点。为何不留在蔺市镇?尚在航的办公桌有一份5月9日给涪陵民政局的函,其中提到:蔺市镇敬老院安置的都是老人,护理人员少,确实无法监护好一个不到两岁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蔺市镇镇政府求助涪陵民政局,请求涪陵区儿童福利院接纳小恺文。
5月10日上午,涪陵区民政局召开小恺文专题会,研究他的去向,包括怎么安置,需要哪些手续,如何保证健康成长等。
尚在航开完会,匆忙回到蔺市镇。他说,下午去找小恺文的外公,“区儿童福利院同意接收,如果他外公确实无力抚养,就要承诺放弃监护权和抚养权。”他担心,冉治兴不签字。
我后来才知道,他已经打印了一份“放弃抚养权利承诺书”。上面写道:“我因年老体弱,无力承担冉恺文的抚养义务,自愿放弃对冉恺文的抚养权利;同意将冉恺文送养他人(或由他人代养)或送儿童福利院代养。我承诺不向各级政府、儿童福利院或抚养人、代养人扯皮和索取相关费用。”
路过王平家,差不多下午三点。小恺文还在睡觉。我们不想吵醒他。据称,小恺文来了有6天,他外公没来看过他一回,“我昨天牵着他去看了下他外公。”冉明茂说。实际上,小恺文离他仅两三百米,而对这位老人来说,像在千里之外。
村民说,他帮别人栽秧施肥,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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