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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把家长变成“编外教师”

2018-05-16 08:23:40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这样的家校共育,对学校和老师来说,也不是什么好事。表面上看,当家长变为“编外教师”后,老师多了一个“家长帮手”,家长也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可促进学生学习,减少家长对学校的抱怨。但是,从根本上说,这极不利于教师的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比如,没有师范教育经历,也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家长,会质疑教师的教育方法不对,对教师的教学活动说三道四,由此导致教师在教学时束手束脚。近年来,有不少教师抱怨很难正常开展教育活动,这和家长过多参与教学事务不无关系。

家长是有权参与学校办学的管理和监督的,我国教育部也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成立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但目前看来,我国中小学的家委会职责比较模糊,缺乏明确界定。通常,家委会不能参与学校的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学校的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应由教师委员会负责;家委会可以参与的学校事务,包括学校的安全管理、食堂卫生、学生校服选购,以及制定与学生权益密切相关的规章。但是,当前不少学校的家委会,却过多参与教学事务,较少履行监督学校办学的责任。

明确家长与教师的责任边界,一方面,需要依法治教,规范学校的办学。具体而言,教育主管部门应明确规定中小学不得给家长布置批改孩子作业、签字的任务。近年来,北京、江苏、宁夏等地,已经出台了类似规定。另一方面,则需要学校办学实行民主管理,中小学要建立健全教师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明确教师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在学校办学中的责任,这是构建良好家校关系,让教师是教师、家长是家长,推进家校共育的基础。

(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关键词:家长教师编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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