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较多,部门法存在交叉,内部体系较为复杂。一些劳动者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误读。”王辉说。
“试用期劳动争议多发生于解除环节,一些争议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定不够合理直接相关。”李曦认为,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设计尤为重要。
“试用期内,劳动者如果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北京嘉观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美竹说。
梁良建议,有关部门可对试用期相关劳动法律进行梳理,加大普法宣传。同时,逐步引导用人单位构建完善的规章制度,明确录用条件、量化录用标准、明确考核程序。
李曦认为,用人单位应如约履行其在试用期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劳动者则应诚信入职,不得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基本情况有所隐瞒或虚构事实。双方坚守诚实信用原则,最大限度降低劳动争议发生几率。
原标题:柏林试用新安全道路标识5月7日,在德国柏林克罗伊茨贝格区的贝格曼大街,两名行人经过绿色斑点标识区。德国柏林克罗伊茨贝格区的贝格曼大街近日开始试用新的绿色斑点安全道路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