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郭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等十四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郭华的妻子杨玉琴,以及周学荣、陈鹏、郭勇、袁军等28人分别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6年,其中对杨玉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被告人均并处罚金。
谁在包庇、纵容以郭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官方和法院,在案件宣判时,未对外进行披露。
刑侦支队原支队长罗芝林
黑老大被抓后,公安副局长喊放人
郭华等涉黑人员一审获刑后,湖北省纪委发布了今年的第四期通报——《关于三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使得郭华背后保护伞浮出水面。
官方通报的第一个官员是荆门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邹平。
2010年,郭华因参与赌博被荆门市公安局掇刀分局抓获,应郭华妻子杨玉琴请托,邹平给该分局打招呼,郭华被免于处罚释放回家。
2015年6月,邹平应郭华请托,给市交警支队打招呼,为杨玉琴的私家车消除交通违章记录并不予处罚;同年10月,邹平又帮郭华的哥哥由强制隔离戒毒变更为社区戒毒。
2005年至2016年,邹平收受郭华感谢费人民币11万元,美元5万元。
感谢费只是小菜一碟,邹平这个公安副局长还在黑社会老大郭华处投资:2009年至2015年上半年,邹平在郭华处投资370万元,从中获取高息230万元。
原标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这个公安局副局长栽了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