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湖北荆门黑社会保护伞曝光:公安局副局长及支队长

2018-04-22 10:41:53  重庆晨报    参与评论()人

法院认定,郭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等十四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郭华的妻子杨玉琴,以及周学荣、陈鹏、郭勇、袁军等28人分别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6年,其中对杨玉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被告人均并处罚金。

谁在包庇、纵容以郭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官方和法院,在案件宣判时,未对外进行披露。

 刑侦支队原支队长罗芝林

刑侦支队原支队长罗芝林

黑老大被抓后,公安副局长喊放人

郭华等涉黑人员一审获刑后,湖北省纪委发布了今年的第四期通报——《关于三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使得郭华背后保护伞浮出水面。

官方通报的第一个官员是荆门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邹平。

2010年,郭华因参与赌博被荆门市公安局掇刀分局抓获,应郭华妻子杨玉琴请托,邹平给该分局打招呼,郭华被免于处罚释放回家。

2015年6月,邹平应郭华请托,给市交警支队打招呼,为杨玉琴的私家车消除交通违章记录并不予处罚;同年10月,邹平又帮郭华的哥哥由强制隔离戒毒变更为社区戒毒。

2005年至2016年,邹平收受郭华感谢费人民币11万元,美元5万元。

感谢费只是小菜一碟,邹平这个公安副局长还在黑社会老大郭华处投资:2009年至2015年上半年,邹平在郭华处投资370万元,从中获取高息230万元。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