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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主任收钱办事当"商人" 充当违建"保护伞"

2017-06-08 09:00:43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评论()人

“他们之所以找我,不是找我李正军,而是找披着居委会主任和国土专干权力外衣的‘李正军’,他们看中的只不过是我手中的权力。”当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街道含浦社区居委会原主任李正军写下这句发自肺腑的忏悔时,一切都已经晚了。

2017年4月24日,李正军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吃拿卡要,充当违建“保护伞”

2012年至2016年,在担任居委会主任期间,李正军主要负责国土城建、城市管理、控违拆违等工作。

这些工作本应成为一名基层社区干部为百姓服务的有力抓手,李正军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党员干部身份,他把自己当成了一名收钱办事的“商人”,靠山吃山,“坐地生财”,公然充当违建“保护伞”。

2016年12月,岳麓区纪委收到群众举报后迅速展开调查。经查,2012年至2016年,李正军利用职务便利,公然为违规建房“开绿灯”,收受多名群众的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万元。

“第一次找我是杨某某女儿想建房,但没有建房证,他请我尽快通过建房证初审。我同意了,但告诉他建房证不是一下子就能办好的。听我这么说,他就马上表示可以出点费用。”李正军回忆,没过几天,杨某某就给他送了11条高档香烟。

随后不久,杨某某另外一个女儿也要超高、超面积建房子,杨某某又给李正军送了11条高档香烟,希望他加以支持并跟有关部门打招呼,不要停工和拆除。

因为居委会主任兼国土专干的身份,李正军拥有对村民建房是否符合规定的监管权力和村民办理建房证的初审权力。正因这个身份,他跟街道有关部门“说得上话”。所以,杨某某前后三次找李正军在两个女儿建房问题上帮忙,李正军则先后3次收受杨某某高档香烟34条,并先后4次收受杨某某钱款共计人民币2.4万元。

此外,担任居委会主任期间,李正军还顶风违纪,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辖区内多名企业负责人以“过节费”名义所送的红包礼金,共计2.7万元人民币。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利用办理建房手续及其它民生资金项目审批的权力,收受多名群众所送红包礼金7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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