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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猫传》被诉抄袭遭索赔300万 陈凯歌代理人回应

2018-04-19 08:36:05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妖猫传》备案更早

被告代理人还表示,《妖猫传》于2016年1月中旬公示备案,故事梗概已经确定下来,远远早于原告所说的接触剧本的时间。且备案的故事梗概与后来公映的一致。而原告作为证据提交的两次剧本内容不一致,第二次是在电影公映后提交,这说明是有对照性地对剧本进行修改。

对被告方的辩解,史佼峰称,他向版权局申请证书的时候是《再遇白居易》,后来报批改名为《又遇白居易》,实际是同一作品,他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及著作权。《妖猫传》的布局、场景与《又遇白居易》剧本存在高度重合,被告一定是看到了其剧本后才有的灵感,并将其剧本精华、剧情设计通过融合、改编后放到电影中,完全是抄袭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该案将择日宣判。

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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